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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3-12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他

(一)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专人负责,及时通知,严格纪律,仔细核对,确保不出差错。

(二)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负责与教育部学位中心、自治区学位办联系,请及时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负责人简况表”(附件2),并于2月29日之前登录信息平台提交,原件加盖公章传真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考试处。

(三)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2月底前将所有拟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的硕士学位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采集完毕。请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学位授予单位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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