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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调研的通知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5-1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继续教育改革任务,探索新时期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我厅定于2012年5月中旬对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形式“优势互补、学分互认、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搭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院校立交桥,推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持续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开设情况;

(二)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情况;

(三)学校开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和沟通意愿和措施;

(四)学校通过自学考试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专科专业及专本衔接专业的需求;

(五)学校设立非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考点的意向;

(六)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调研方式

(一)听取各学校工作汇报;

(二)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

(三)查阅资料。

四、调研时间

本次专题调研的时间从2012年5月15日开始,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五、调研有关要求

接到此文件后,请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调研内容写出书面材料,于5月15日前连同本校此项工作的联系人、电话等一并报送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尼加提     电话:2609326

各地州、市教育局要根据文件精神,组成调研小组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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