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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全面启动创建教育强县活动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6-07

 

6月6日,自治区召开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确立教育立区、人才强区、教育强区的战略思想。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以创建“教育强县”为抓手,以县为单位,用15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使全区85%左右的县(市、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终达到“教育强县”总目标,使我区基础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为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会议强调,创建“教育强县”是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增强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对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出安排部署。一是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按照“一个规划,相互衔接” ,“分步实施,跨越发展”的设计思路和要求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各类教育发展水平。除了要办好基础教育之外,还要做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县域教育体系,实现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强师振教,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师资培训、师资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县域教育发展、提升质量水平。四是深化改革,以双语教育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要高度重视学校德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创建“教育强县”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领会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强县”实施步骤和指标标准,科学规划本地区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育经费,加大教育投入。四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均衡发展工作目标的按期实现。五是要求自治区各级政府(行署)督导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各个阶段的标准和指标要求,做好过程性督导检查和正式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六是要求各地广泛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创建“教育强县”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营造人人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办好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党的教育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主持会议。

会上,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车县、新源县人民政政府的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杜秦瑞、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巨艾提•伊明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27个自治区委(办、厅、局)的领导、自治区地(县)分管教育领导培训班的学员22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教育等20余个有关单位,以及乡(镇、场、街办)负责同志、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和部分中小学校长60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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