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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各类资助金3248.9万元2.3万名学生受益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6-27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和自治区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阿克苏地区出台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在1000-3000范围内分为2-3档,适当向农牧区家庭及城镇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柯坪县、乌什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100%获得该项资助(资金全部由国家和自治区承担);其它县(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左右学生获得该项资助。除此之外,阿克苏地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同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资助,有效解决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阿克苏地区现有普通高中40所(完中28所,高级中学1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1所)。2011年秋季学期-2012年春季学期,阿克苏地区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为3.4万余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5万余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44%),普通高中学校各类资助资金总计3248.9万元,2.3万余名学生受益(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67.6%),惠及37所普通高中学校。其中: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767.8万元,发放12153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地方政府奖学金(地县财政补助资金)1334.4万元,资助1.1万余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2%);学校资助121.8万元,资助1000余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其中:学费减免44.4万元,资助300余人;校内奖助学金31.8万元,资助400余人;特殊困难补助45.6万元,资助300余人);社会捐资助学9.1万元,资助80余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0.24%);其他资助15.8万元,资助203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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