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疆招生考试网新疆教育
关于申报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项目的通知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4-2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农村“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于2011年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408号)、《中央财政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409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为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抓住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契机,不断扩大我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请各地上报园舍改建类项目和综合奖补类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种类

(一)园舍改建类项目

1.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 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

2.农村小学(含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 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

3.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各县市根据需要申报试点名单。 

(二)综合奖补类项目

1. 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且有发展前景的民办幼儿园。

2. 报送提供普惠性、低收费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

二、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一)全疆目前有闲置校舍可用785所。各地在申报幼儿园建设项目时,首先选择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校舍资源浪费。

(二)申报依据:申报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要以满足实际需要为依据。即要准确测算好到2015年3到5岁幼儿的出生人数(以计生委和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在此基础上,按照学前三年计算出70%幼儿数,并在扣除已有比较规范和永久性幼儿园(含企业、民办幼儿园)中入园幼儿数量后,按照不能入园的幼儿实际数量,确定是否对闲置校舍进行改扩建或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及申报项目园幼儿数之和不能超出3到5岁幼儿的70%。

(三)申报项目规模:申报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最小规模按照3个班90名幼儿、每名幼儿占地6平方米标准计算,达不到此标准的,不得进行改建或增设,即申报项目园必须按照3、6、9、12个班,90、180、270、360名幼儿的标准设置规模,不得出现2、4、5、7、8、10个班等的情况。

(四)为不浪费闲置校舍,在申报幼儿园建设项目时,必须选择闲置校舍。C、D级危房严禁改建。在闲置校舍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之前,自治区不再考虑为当地建设新的幼儿园。

(五)已经利用闲置校舍完成改建(或正在实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并有明确资金来源的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项目不得再申报。

(六)申报项目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具体地点、建设规模、拟解决入园幼儿数等详细信息。

(七)申报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应附简要可行性报告。

(八)申报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简称“综合奖补类”项目)时必须报送当地制定的优惠扶持政策等正式文件。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申报管理

各地州市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项目申报工作, 将其作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统筹规划,立足乡镇,覆盖村组,着力解决入园难,使农村适龄儿童能够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本着实事求是、诚信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要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反复论证、审核,避免出现虚报、重复申报等情况。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5月15日,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必须要有项目审核人、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签字。没有审核人、县市教育局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项目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Q504989538邮箱,纸质版发送至09917606287。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 相关文章:
     

    欢迎您的咨询、留言、建议和意见  
    © 版权所有  新疆招生考试网信息管理中心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