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精神,进一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生继续开展跳绳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3-6月(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确定)
二、参赛对象
竞赛分两个学段进行:小学组、中学组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竞赛内容
一分钟速跳(为自治区体育中考项目)、一分钟双摇跳
四、评奖办法
小学组:
速 跳:一等奖:170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150次以上/1分钟
双摇跳:一等奖: 55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 50次以上/1分钟
中学组:
速 跳:一等奖: 180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 160次以上/1分钟
双摇跳:一等奖: 60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 50次以上/1分钟
(一)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授予自治区级学科竞赛证书。
(二)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其辅导教师授予自治区级学科竞赛优秀辅导员证书。
(三)本次竞赛活动将评选出若干自治区级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分工
(一)竞赛活动由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获奖名单及成绩(尤其是获一等奖的成绩名单),颁发获奖学生及优秀辅导员证书,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
(二)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获奖学生的等级名单、成绩、优秀辅导员名单,寄送至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各地寄发时间截止到6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时间
各地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参赛报名费用请参照2011年标准执行。有关事宜可与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 人:赵永忠
联系电话:0991—2671599(办) 1380991966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
邮 编:8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