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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5-3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已进入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全区广大党员、各族干部群众对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充满了信心、鼓足了干劲,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成为新疆的主旋律。去年底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标志着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开启了新的征程,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事业掀开了崭新篇章。未来五年,是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大美新疆充满潜力、充满希望,各族人民充满期盼、充满信心。这一大好形势,为我们学有所成、胸怀理想的各族大学生报效国家、建设家乡提供了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重要历史性机遇。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迫切需要一大批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基层干部,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重视基层、加强基层、干部来自基层。2008年以来,全区有8000多名大学生村官活跃在广大农村,用自己的才智改变着家乡的面貌,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肯定。去年乡镇换届,已有24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班子。去冬今春村“两委”换届,已有5106大学生村官经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成才之路越来越宽广。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希望广大青年自觉到基层一线去,到艰苦环境中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实践的熔炉中增长见识、砥砺品质、强化本领;从小事做起、从基础做起,用埋头苦干的行动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在千磨万击中历练人生、收获成功。希望广大莘莘学子把握机遇,胸怀远大理想,志愿到农村基层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2〕25号),自治区2012年选聘工作已经启动。

一、选聘数量和范围

2012年自治区选聘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从2010年以来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选聘3000名左右(其中从外省籍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聘 300名左右), 以应届大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为主,选聘到全疆13个地州市(克拉玛依市除外)的村级组织工作。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3、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自愿到村工作;5、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6、年龄30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大学生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大学生经过岗前培训须过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关,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懂双语、回原籍所在村任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或汉族聚居村任职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和聘用期满后享受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待遇,具体详见自治区选聘办公告。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由自治区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动员和推荐大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并报自治区选聘办审查合格后,直接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经过有关程序后,原则分配至原籍所在地任职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6月20日以前,各高校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动员报名,7月10日前由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并向自治区选聘办报送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报名册。

2、7月30日前,各地州市、县市区选聘办对报名的应历届大学生和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并向自治区选聘办报送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花名册。

3、8月15日前,各地州市、县市区选聘办对报名的历届大学生和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笔试和面试。

4、9月上旬,由各地州市选聘办组织考试合格的大学生、转聘人员、直接选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9月20日左右进行公示。

5、10月上旬,由自治区对选聘的应历届大学生村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当地县市区组织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方法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通过登陆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gov.cn)查询选聘公告,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并报本院校组织人事部门,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991—2951121 、889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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