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疆招生考试网新疆教育
新疆中职定培免费师范生实施方案出台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7-11

 

自治区2012-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实施方案出台。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2-2015年,新疆每年招收500名中职定向师资班学生,纳入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以及规定的实习支教费用等相关培养费用,通过免费定向培养,取得本科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协议定向全区师资短缺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南疆四地州及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中职定向师资班培养分普通高考和高职毕业生直升本科两种模式。中职定向师资班采用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普通高考考生根据当年中职定向师资班培养计划,自愿选择填报相关专业;高职院校毕业生学生根据当年中职定向师资班培养计划,自愿选择与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高职升本推荐院校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高职毕业生总数的30%。

据悉,为了提高生源质量,2012年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普通高考生源安排在本科零批次录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而高职升本生源根据选拔成绩(可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

记者了解到,各招生院校如存在完不成自治区下达的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招生计划任务情况,可在大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工作结束后,按照学生自愿报名、院校择优录取的方式,从相关专业普通学生中进行调整补录,补齐计划。

自2012年起,录取和补录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学生入校时,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签定向协议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职定向师资班考生凭本人与地州市签订的定向协议和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还可同时申请享受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其它奖、助学金政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培养过程中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在完成学业取得规定资质后,经考核,直接按协议应急补充到师资紧缺的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其档案由培养院校直接迁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任教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中职定向师资班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中职定向师资班毕业生毕业后因非不可抗原因违背定向协议,必须承担相应责任,退还已经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按照享受免费教育费用的30%交纳违约金。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 相关文章:
     

    欢迎您的咨询、留言、建议和意见  
    © 版权所有  新疆招生考试网信息管理中心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