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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新疆赛区)的通知
{新疆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3-31

 

各高等学校: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其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委托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组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函〔2001〕30号)精神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的有关报名要求,我区继续开展“2012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新疆赛区的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为9月7日(周五)8时至9月10日(周一)8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参赛者以3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赛区组委会报名,再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名。新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新疆大学数学学院。各参赛学校必须在6月1日以前将本校参赛队数和报名费交至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含高职高专)学生可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二者选一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何组别竞赛,均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须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加盖参赛学校教务处公章)及WORD电子文档各一份(格式见附件)。

(二)报名登记表“指导教师”一栏不鼓励以个人名义填报,提倡以“数学建模组”团体名义填报。新疆赛区将对具有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予以单独表彰。

(三)每所院校参赛队数的上限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赛区组委会掌握;全国组委会将根据报名结果确定获全国奖的数量(获奖比例不超过上一年的比例),以及各赛区报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比例(不超过上一年的比例)。

(四)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不邮寄书面题目。

(五)按照全国组委会的要求,各参赛学校按200元/队的标准向新疆数学会交纳会费,再由新疆数学会统一向全国组委会报名。

五、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全国组委会的要求,新疆赛区采取与兄弟赛区联合阅卷方式评阅试卷。

六、各高校组织参赛同学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参赛。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望各高等学校特别是设有数学、物理和计算机类专业的学校积极动员师生参加竞赛活动,以此为契机增强学生团队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锤炼指导教师队伍,带动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赛区组委会  联 系 人:吴黎军  张建宏

联系电话:0991-8581068

13009623513(吴黎军)

电子邮箱:xjmcm@xju.edu.cn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 系 人:赵小东

    联系电话:0991-76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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