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总结交流中发﹝2007﹞7号文件实施5年来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展示全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成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教育部体卫艺司决定举办全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并下发《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2〕13号,详见附件),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上报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
自治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报送方法
(一)以各地、州、市为单位统一报送案例,每个地(州、市)报送案例1个,伊犁、乌鲁木齐市、塔城、喀什、阿克苏可报2个案例(其中必须有一个是乡镇农村学校)。
(二)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案例(含附件2、3),并填写《全国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2012年5月25日前,邮寄至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请注明“案例征集”字样。
三、案例内容、案例要求、评选和展示等要求详见附件。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展示本地区中小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经验和做法,在学校推选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并组织对案例的指导,保证报送案例的质量。同时,各地报送的案例应不涉及抄袭,剽窃等行为。
联系 人:石承文
联系电话:0991-7606089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